赵钢教授应邀来法学院讲座
  • 2005-11-29 00:00:00
  近日,法学院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常务副主编赵钢教授主讲了 “法院调解制度的新发展”。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乃新教授主持并点评了本次讲座。   赵钢教授从法院调解经历了“以调解为主”到“着重调解”到“自愿依法调解”三步曲的背景入手,分析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合意,使纠纷得到柔性解决的重要性,从而强调重新解读法院调解制度。他主要从调解机制的适用范围、调解主体的多元化、调解程序的细化、法院调解的促进机制、保障机制及调解协议的效力等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讨论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新发展。讲座中,赵教授还结合自身多年来的教学科研经验,介绍了法学研究主要的或经常采用的方法论,鼓励大家治学贵在“认真”二字。   最后,针对同学们的踊跃提问,赵钢教授一一作答,内容丰富、生动形象,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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